2012-12-17

「庶民要的是實用的藝術,而非華而不實的彩色幻影。文創產業重點在產業,而不是一大堆表象化的圖騰與符號。」



「文化創意產業」,是中華民國文化部的主要軸線政策。可惜鮮少人瞭解,裡面的分類之所以會包山包海的原因,就是規劃的人根本就是把全世界「創意產業」、「版權產業」的列表全部整理、整理,然後列出所謂的「15加1」。

台灣現下的產業概況,壓根有好多方向並未成為一個產業聚落,甚至還沒開始發展到可以成為完整產業鏈的地步。治國與法律,不是向研究學術那樣,只要把表列一列就完成了!而是得依據真實社會的變遷與發展,提出契合度較高的分類與政策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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