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5-26

「當我們還沒學會怎麼看光線之前,拍照,只不過是比拿筆在紙上亂塗鴉還快的一種塗鴉罷了。」




照片的產製,可以很隨興,手邊有什麼就用什麼。

但是也可以很計較,從光源、反光、環境、道具、陪襯物...到對所有影像細節的龜毛要求。

前者,需要有技術;後者除了要有技術之外,美感與長時間的經驗才是真正做得出差別的原因。

沒錯,拍片只要拿個手機或相機按下快門就有了。但是,用在不同用途裡的照片,可不是只有這樣就好了...


當我們還沒學會怎麼看光線之前,拍照,只不過是比拿筆在紙上亂塗鴉還快的一種塗鴉罷了。





2014-05-24

「大眾傳播,本來就是個騙局。」





大眾傳播,本來就是個騙局。

不騙你進來看,你怎麼有機會會知道?你不知道,怎麼會有機會想瞭解?你不想瞭解,怎麼會有機會試試看?你不去試試看,又怎麼會有機會買單咧?

所以,騙進門再說是大方向,只是騙術的高明與否,這就是功力得展現之處了。





2014-05-16

「網路不是全部。搞不定實體連結,一樣沒搭。」





對於網路工具推廣,真正累積能量最大的,不是網路的長期重度使用者,而是生活上偶爾使用網路來瀏覽朋友給與資訊的這些使用者,對於網路工具能協助工作與生活更方便的那些事,不得其門而入、甚至沒有搜尋習慣的這群人。

其中最大的門檻向來都不在線上,而是線下的互動與教學,也不要以為只有網路能夠達到倍增的效果,真正的工具使用如果安排得宜,教學過程簡單易懂,接下來只要這個族群使用的種子人數夠多,推廣能力是絕對不亞於網路社群的。

還是我常講的老話一句:「網路不是全部。搞不定實體連結,一樣沒搭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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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經營者的角度來看,使用工具是一回事,真正能讓工具在「實體生活場域」中發生效用與關係,這才是應該思考的重點之一。

網路對我來說向來是實體的延伸,就像通訊從信差、飛鴿、電報、電話...一直演變到現今的行動網路時代,要解決的都是實體世界中人們的溝通問題,如果面對面溝通都無法解決的,更別想在虛擬的網路空間裡找到解決方案。


「有時候,我們應該靜下心、停下腳步,別把頭抬那麼高,天空很少東西是屬於我們的,往身旁看,那些人、事、物,才是真正應該關心與合作的。」

2014-05-11

「盤古開天時,每一天都是相同的一天。」





盤古開天時,每一天都是相同的一天。

現在呢?每一天都有自己的故事,有些故事讓那天變成了節日,有些故事讓那天多了些意義,有些故事讓連續的好幾天故事一直隨著時代的變遷,一直變化,一直到故事和最原本的樣貌完全不同。

人類自古以來就一直在說故事,而這些故事不斷影響著後來的人類,當人們忘了故事的來源、失去了故事的原心,那些故事只成了單純的敘事過程,少了原因、失了意義,形成了內容空心、外表華麗的文化包裹,一次、又一次地讓不明究理的人們著迷。





「我們不缺文化,我們也很有創意,但是就缺乏能夠承載文化創意的內容,將文化創意變成有延伸價值的內容產業。」




文化創意產業,就是產製內容的產業,內容最重要的是一個故事、一些整理、甚至最簡單的紀錄過程...




2014-05-07

「分析瞭解事物本身道理與緣由的格物,自然而然就能夠達到習得知識的致知。」





格物致知,爭論了兩千年。

我還是喜歡提出自己的看法,致知兩字,向來沒有什麼爭議,相爭都在格物二字。

在我淺薄的學識裡,格物致知,後面還跟著從禮記大學出來的「誠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」這些字,在這樣的對仗安排下,也就是說「格」字本身就 是個動作,既然是個動作,我當然很自然地把它看做「格」這個框架的使然動作;也就是說這個「格」應當是「分門別類,有所區格」,每個人的學習都有自己的一 套區格邏輯,正好敲中「致知」的前因。

因此,我的格物、致知,就是「分析瞭解事物本身道理與緣由的格物,自然而然就能夠達到習得知識的致知。」,這極為可能是高中美術老師在畢業紀念冊上寫上大大的「究竟」闡述我的死硬派個性,背後最大的原因;更是我對物理轉解為萬物背後道理的最佳佐證。

格物、致知。



「本事與本錢,本來就不本同。」